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人大機關采購中心,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做好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根據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最新進展,以及《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通知》(財庫〔2012〕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編報單位要深刻認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及時布置有關工作,加強業務培訓,明確職責分工,注意相互協調,確保本地區、本單位準確、及時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相關資料。
二、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要采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以下簡稱新品目)編報,為確保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連續性,2012年統 計年報仍按原品目進行統計,2013年季報和年報按照新品目進行統計,新舊品目銜接可參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對照表》(附件3)。
三、各編報單位通過“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編報統計報表(錄入界面和報表格式見附件1和附件2)。要加強合同、驗收單等基礎數據的收集、 整理,認真閱讀《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說明》(附件4),準確理解和掌握各項統計指標的內涵、編報方法以及口徑變化,確保數據不重不漏、真實、 完整。
四、“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分為網絡版和單機版。各級政府采購監管機構、中央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統一采用網絡版填報,其他地方單位可以采 用網絡版、也可用采用單機版填報。使用網絡版的單位請登陸中國政府采購網首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進行在線編報,使用單機版的單位可在中國 政府采購網下載軟件安裝程序后進行編報。
五、加強對工程采購數據的統計工作,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工程,其采購程序無論適用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標投標法,都要納入統計范圍。
六、為滿足GPA研究和談判的需要,完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完全使用自有資金的采購活動要納入統計范圍,在“純自收自支信息管理”模塊中按年度填報,并單獨匯總上報,不納入年報的匯總范圍。
七、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分為季報和年報,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一級預算單位請于每個季度結束后15日內上報季報,于2014年1月31日前上報 年報,并將年報的紙質報表和統計分析報告(省級財政部門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加蓋主管政府采購的司(局)公章)各1份報送至財政部國庫司。
八、各編報單位要認真對統計數據進行對比和原因分析,撰寫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報告,準確揭示出政府采購活動的當前狀況、存在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九、財政部國庫司將對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部門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結合統計基礎工作、報表報送情況、報表質量、分析質量等因素)進行考核評比,對統計工作先進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沒有開展信息統計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十、在報表編報過程中,如遇統計編報口徑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聯系。如遇統計軟件操作問題,請及時與北京用友政務軟件有限公司聯系。
財政部國庫司聯系電話:
010-68552921 010-68552272 010-68552231
北京用友政務軟件有限公司聯系電話:
400-6550-933[分機號:33713、33714、33715、33716、33717、33718];15712868936;15712868951
附件:1.2013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基礎數據錄入界面
2.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
3.政府采購品目分類對照表
4.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說明(附件下載)
為做好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根據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最新進展,以及《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通知》(財庫〔2012〕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編報單位要深刻認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及時布置有關工作,加強業務培訓,明確職責分工,注意相互協調,確保本地區、本單位準確、及時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相關資料。
二、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要采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以下簡稱新品目)編報,為確保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連續性,2012年統 計年報仍按原品目進行統計,2013年季報和年報按照新品目進行統計,新舊品目銜接可參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對照表》(附件3)。
三、各編報單位通過“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編報統計報表(錄入界面和報表格式見附件1和附件2)。要加強合同、驗收單等基礎數據的收集、 整理,認真閱讀《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說明》(附件4),準確理解和掌握各項統計指標的內涵、編報方法以及口徑變化,確保數據不重不漏、真實、 完整。
四、“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分為網絡版和單機版。各級政府采購監管機構、中央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統一采用網絡版填報,其他地方單位可以采 用網絡版、也可用采用單機版填報。使用網絡版的單位請登陸中國政府采購網首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進行在線編報,使用單機版的單位可在中國 政府采購網下載軟件安裝程序后進行編報。
五、加強對工程采購數據的統計工作,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工程,其采購程序無論適用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標投標法,都要納入統計范圍。
六、為滿足GPA研究和談判的需要,完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完全使用自有資金的采購活動要納入統計范圍,在“純自收自支信息管理”模塊中按年度填報,并單獨匯總上報,不納入年報的匯總范圍。
七、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分為季報和年報,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一級預算單位請于每個季度結束后15日內上報季報,于2014年1月31日前上報 年報,并將年報的紙質報表和統計分析報告(省級財政部門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加蓋主管政府采購的司(局)公章)各1份報送至財政部國庫司。
八、各編報單位要認真對統計數據進行對比和原因分析,撰寫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報告,準確揭示出政府采購活動的當前狀況、存在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九、財政部國庫司將對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部門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結合統計基礎工作、報表報送情況、報表質量、分析質量等因素)進行考核評比,對統計工作先進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沒有開展信息統計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十、在報表編報過程中,如遇統計編報口徑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聯系。如遇統計軟件操作問題,請及時與北京用友政務軟件有限公司聯系。
財政部國庫司聯系電話:
010-68552921 010-68552272 010-68552231
北京用友政務軟件有限公司聯系電話:
400-6550-933[分機號:33713、33714、33715、33716、33717、33718];15712868936;15712868951
附件:1.2013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基礎數據錄入界面
2.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
3.政府采購品目分類對照表
4.201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說明(附件下載)
財政部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