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集中采購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集中采購機構:
為了更好地宣傳和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根據《2015年財政部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的安排,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決定舉辦地方《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培訓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立法背景及意義;
(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在政府采購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重點內容解讀。
二、培訓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辦)處長1人及相關工作人員2人,集中采購機構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各1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采購處處長及相關工作人員各1人,集中采購機構負責人1人。
三、培訓時間
2015年4月9日至10日,8日報到。
四、培訓地點
山東煙臺財會培訓中心(煙臺市萊山區海韻路12號)。
五、培訓經費
培訓費由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標準統一核撥。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務必于2015年4月2日前將填好的報名回執(見附件)傳真至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將到達煙臺的航班或車次提前電告山東煙臺財會培訓中心,以便接站。
(二)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統培訓處董云,聯系電話:010-68553623;
2.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李承雙,聯系電話:010-68552386(兼傳真);
3.山東煙臺財會培訓中心孫文虎,聯系電話:0535-6888199-6116、6138(傳真)。
附件:報名回執 點擊下載
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