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 (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高法院辦公廳,高檢院辦公廳,各民主黨派中 央辦公廳,有關人民團體辦公廳(室):
為進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做好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我們制定了《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情況,積極做好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
附件: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
2016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的指導思想是: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提出的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完善 政府采購制度和政策,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全面加強政府采購管理,進一步推進市場開放談判,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一、加強政府采購制度建設
圍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要求,修訂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招標投標、信息公告、投訴處理等部門規章。研究制訂政府采購社會代理 機構、評審專家、涉密采購等管理辦法和評審專家專業分類標準。啟動招標文件和合同標準文本編制工作,研究制訂發布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打印機等部分 品目招標文件標準文本。強化政府采購領域內控管理,制訂《關于政府采購領域加強內控管理的指導意見》。
二、完善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全面深入研究政府采購政策體系建設方案。研究完善支持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健全綠色采購政策,繼續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會同有關部門 制訂發布政府采購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項目指導目錄,完善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相關政策。研究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信息安全、殘疾 人、少數民族地區等有關政策措施。
三、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
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功能,推動中央單位和相關采購代理機構使用項目評審系統,逐步將中央單位所有政府采購項目以及項目采購全過程納入系統 管理。啟動電子化采購相關制度建設工作,完善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標準,加強政府采購大數據分析應用,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試點。進 一步強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與相關信息系統的銜接,提升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與項目評審系統的一體化程度。加強中國政府采購網建設,提升網站服務功能。 加大對地方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指導力度,提高政府采購信息化水平。
四、推進政府采購各項改革工作
做好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相關工作,統一政府采購交易規則體系,推進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場所、評審專家等資源整合,推動與公共資 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的信息共享,對違法設置審批事項、以備案名義變相實施審批、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等違法違規問題進行清理整頓。繼續跟蹤和推進公務機票購 買管理改革工作。強化采購需求管理,研究制訂通用類貨物、服務的采購需求標準。全面推開批量集中采購改革。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為重點,繼續推進服務項目采 購擴面增量工作。
五、夯實政府采購基礎管理
嚴格按照相關預算標準、資產配置標準和政府采購結果編制采購預算和計劃,研究在國庫集中支付環節加強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審核的思路和措施。做好政 府采購計劃備案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采購計劃對執行交易的控制機制。探索采用一攬子審批、“統一論證、集中批復”等方式,進一步簡化采購方式審批、進 口產品審核程序和內容。切實做好政府采購全過程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按照財政預決算公開的要求,公開有關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和采購執行的總體情況。
六、強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
組織開展全國聯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加強和改進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加大對貫徹條例、信息公開、落實政策以及采購活動中易發高發問題 的檢查考核力度。依法處理政府采購投訴舉報案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力度。建立健全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分類發布管理 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工作。
七、做好政府采購宣傳和研究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輿情的分析研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強化采購能力建設和各類從業人員的相關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專業化水平。推進成立全國和 地方政府采購協會,加強行業自律。不斷加強和創新中央與地方協作等調查研究方式,加強對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改革中具體問題的研究。
八、積極穩妥開展對外談判
積極穩妥地開展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談判,統籌多雙邊政府采購議題談判。加強談判重大問題研究,加強政府采購國際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