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各地區、各中央單位2005年政府采購信息的統計和匯總繼續使用財政部下發的“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2003版)”軟件。
二 請于2006年2月28日前,將統計報表及軟盤一式兩份及分析報告,報財政部國庫司。各地區報表應當加蓋財政廳(局)公章,中央單位報表應當加蓋財務司(局)公章。
三 財政部國庫司將對各地區、各中央單位2005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統計基礎工作、報表報送情況、報表質量、分析報告質量等因素)考核評比,對統計工作先進單位給予通報表揚。
四 為及時掌握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情況,2005年統計表中增加了《2005年地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情況統計表》,請各級財政部門認真予以統計,并隨《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一并上報。
在報表編報過程中,如遇編報口徑、軟件操作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聯系。聯系人:薛冰 010-68552235(TEL&FAX)
附件:1.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單位信息統計表(封面).xls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