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庫[20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加強政府采購宣傳工作,經批準,財政部創辦了《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并計劃于5月創刊。該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主管,委托經濟科學出版社主辦,在業務上接受財政部國庫司指導。樓繼偉副部長為本刊顧問。
為了做好《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的編輯出版與宣傳發行工作,充分發揮好宣傳主陣地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政府采購》雜志是中國政府采購宣傳工作的主渠道之一,旨在宣傳和服務于我們政府采購工作,推動中國政府采購規范健康發展。為此,各級財政部門 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應當對該刊工作給予大力支持,積極做好稿件組織和征訂發行工作,把《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力成宣傳政府采購的權威性雜志。
二、為了保證正確的辦刊宗旨和發展方向,該刊將成立編委會,邀請各地區財政部門廳(局)領導進入編輯委員會,并推薦一位同志擔任本刊通訊員。請于 2001年4月29日前將編委、通訊員名單(職務、性別)及聯系方式報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電話傳真:010-68551214)。
三、創刊號出版后,《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將擇時召開通訊員工作會議暨雜志宣傳發行工作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