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是全面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的第一年,為了全面、準確反映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的工作成果。財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單位200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現將編報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的有關要求和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
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體系,是政府采購工作一項長期 而重要的工作。為適應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發展需要,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年報報表格式作了較大變動。各中央單位財務部門的領導和從事這項工作 的同志要重視2003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工作,要克服人手少,年終事情多的困難,認真、準確的做好本單位2003年度政府采購的信息統計匯總工作, 確保按時報送統計報表和有關材料。
二、 不斷提高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質量
各中央單位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工作的同志應熟練掌握和 使用《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2003版)》統計軟件。要認真閱讀《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說明》,準確理解各項統計指標的內涵、填 報方法和口徑,要保證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做到不重不漏、內容完整。要重視和注意對分散政府采購活動的統計工作,凡按照《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有關規定進 行的政府采購活動,都應當統計匯總到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為提供分散采購情況,加強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創造條件。
三、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告分析
政 府采購信息統計報告是全面反映政府采購管理監督與執行情況的數據信息和文字分析資料的總稱。做好這項工作,對于促進各中央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有著積極意 義,各中央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資料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力爭通過認真嚴謹的文字分析,完整反映出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總體狀況,以 促進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進一步深入開展。
四、 其他有關事項
各中央單位2003年政府采購信息的統計請務必使用財政部新近下發的《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2003版)》軟件進行統計匯總,并請于2004年2月29日前,將統計報表及軟盤一式二份及分析報告,報送財政部國庫司。報表應當加蓋各中央單位財務部門的公章。
在報表編報過程中,如遇編報口徑、軟件操作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與中財軟件公司聯系。
國庫司政府采購處聯系電話:010-68552229 68552266(傳真)
中財軟件公司聯系電話:010-65183555 65179005(傳真)
附件:1、200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匯總報表格式)
2、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說明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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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0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匯總報表格式)
政 府 采 購 信 息 統 計 報 表
(單 位 公 章)
單位名稱:
單位統一代碼: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負責人:
聯系電話(區號): 傳 真:
填 表 人: 報送日期:
全國政府采購資金和采購規模統計表 采購統01表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統計表 采購統02表 金額單位:萬元
政府采購合同授予情況及采購方式統計表 采購統03表 金額單位:萬元
注: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不填4-6欄
政府采購主體分類情況表 采購統04表 金額單位:萬元
政府采購行業部門分類統計表 采購統05表 金額單位:萬元
政府采購重要品目統計表 采購統06表 金額單位:萬元
計算機、小汽車政府采購統計表 采購統07表 單位:萬元、臺、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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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信息
統計報表編報說明
為便于填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現將報表編報范圍、方法、統計口徑和指標關系簡要說明如下:
一、報表編制范圍
本報表統計范圍為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具體范圍如下:
1、編報單位
編報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具體指國家權力機關、國家黨政機關、人民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等(以下統稱“采購單位”)。
2、編報對象
采購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國務院、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應當進行的政府采購活動都屬于編報范圍,包括集中采購活動和分散采購活動。
拼盤采購項目也屬于編報范圍。
二、編報方法
1、以政府采購預算(或部門預算)、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或財政部規定的政府采購品目表)、政府采購合同和支付憑證為依據計算,以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實際發生額填報各項數據。
2、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填報相結合。集中采購活動以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為主統計,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定點等形式采購情況和分散采購的統計,以采購單位為主統計。
3、由各中央單位逐級匯總本系統各項政府采購活動后上報財政部國庫司。
4、編報方法分為三種:一是按每份合同進行統計;二是通過基本數據錄入表一次性統計;三是分別對每張統計表進行填報。為保證統計數據編報的一致性,原則上應使用一種方式統計。
三、編報口徑
1、對實際發生而又沒有編報采購預算的,應當按該項目開展采購前計劃金額填報采購預算。
2、因執行進度等原因采購項目合同金額當年未完成的,按當年實際發生額調整采購預算。
3、政府采購協議、定點采購實施形式填報采購方式時按確定協議范圍和定點時所采用的采購方式填報。
4、對滿足政府采購預算或部門預算編制要求,采購程序符合招標投標法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的工程采購項目,應當納入編報范圍。
5、中央單位委托在財政部登記備案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活動,視同政府集中采購,在02表6列的“委托中介”中統計。
6、涉及系統集成和網絡工程中貨物、服務項目填報時,如果此項工程中硬件采購超過采購金額50%的項目,應當填報在貨物類中的“系統集成、網絡設備”欄;如果此項工程中服務采購超過采購金額50%的項目,應當填報在服務類中“系統集成、網絡服務”欄。
四、指標解釋
1、單位統一代碼,是指國家技術監督局核發給各中央單位的標識代碼,由9位數字組成。單位填報時應當填報本單位代碼。該代碼與財政決算報表所要求填列的單位統一代碼應相一致,請務必填寫準確。
2、采購預算,是指財政部批準中央單位用于采購的預算金額或中央單位在采購活動開始前計劃用于采購的金額。(01表1—4列)
3、預算內資金,是指財政部在年初預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購資金和年度執行中通過預算追加安排給采購單位的用于政府采購的資金,包括國債安排的項目資金。(01表2列)
4、預算外資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購的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捐贈資金等。(01表3列)
5、自籌資金,是指中央單位安排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以外的收入進行采購的資金。(01表4列)
6、采購金額,是指中央單位根據合同支付的成交金額,或者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開展采購時所發生的金額。采購金額按資金來源分別填報。(01表5—8列)
7、財政直接支付,是指財政部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確定的采購金額,將采購資金由國庫直接撥付給中標供應商的資金數額,按合同數填列。(01表14列)
8、節約資金,是指采購預算資金與采購金額之間的差額。包括預算內資金節支額、預算外資金節支額和自籌資金節支額。填報節約資金時,按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自籌資金口徑分別計算。(01表9—12列)
9、資金節約率,是指政府采購活動的節支效果,以百分率表示(01表13列)
10、集中采購,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02表3—9列)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各中央單位將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通 用采購項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實施的情況。(02表4—6列)
部門集中采購,是指中央單位負責組織中央單位2003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中有特殊要求采購項目的情況。(02表7—9列)
11、分散采購,是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部門集中采購項目范圍之外,由各中央單位組織采購的有關情況。(02表10—12列)
12、政府采購合同授予情況,主要指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供應商或制造商在地區上的分布情況。(03表1—6列)
國內,是指履行工程和服務合同的供應商是國內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所采購的貨物為非進口產品。(03表2列)
進口,是指履行工程和服務合同的供應商是國外企業,或者所采購的貨物為進口產品。(03表3列)
13、采購方式,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各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在具體采購項目進行時采用的方式。法定的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五種。
公開招標,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供應商投標的一種采購方式。(03表8列)
邀請招標,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隨機邀請三個以上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03表9列)
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03表10列)
詢價采購,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一次不可更改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03表11列)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中央單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向一個唯一的或者特定的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03表12列)
14、05表2—11行按照財政決算報表的分類標準填列。
15、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各種類型的物品,包括有形或無形物品(如專利),固體、液體或氣體物體,動產和不動產。其中:
(1)土地,是指因公共設施建設而購置的土地使用權。(06表3行)
(2)建筑物,是指購買在建或已建成的作為商品出售的房屋(包括辦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等)。(06表4行)
(3)一般設備,是指普遍使用的電器、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等)、家俱、空調等類設備。(06表5行)
(4)辦公消耗用品,是指辦公耗用的紙張、信封、筆類、軟盤、硒鼓等。(06表6行)
(5)專用設備,是指除通用設備外的其他設備,如醫療設備、通信設備、發電設備、農用機械等。 (06表8行)
(6)系統集成、網絡設備,指系統集成和網絡工程采購中硬件采購超過采購金額50%的項目。(06表9行)
16、 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不包括網絡工程、信息工程等與土建無關的工程項目。其中,建筑物是指適 合人類居住的工程項目,如公用房建設、住房建設、其他用房建設等。構筑物指非人類居住需要而建造的公共工程項目。
17、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購項目。包括專業服務、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系統集成、網絡服務、課題研究、運輸、維修、會議、培訓等。
其中:系統集成、網絡服務指此項工程中服務采購超過采購金額50%的項目。(06表22行)
五、指標關系
01表:
1列 = 2列 + 3列 + 4列;
5列 = 6列 + 7列 + 8列;
9列 = 10列 + 11列 + 12列;
13列 = 9列/1列*100%;
1行 = 2行 + 3行 + 4行 ;
02表:
2列 = 3列 + 10列 ;
3列 = 4列 + 7列;
4列 = 5列 + 6列 ;
7列 = 8列 + 9列 ;
10列 = 11列 + 12列;
1行 = 2行 + 3行 + 4行;
03表:
1列 = 2列 + 3列;
2列 = 4列 = 5列 + 6列;
7列 = 8列 + 9列 + ...... + 13列;
1行 = 2行 + 3行 + 4行 ;
04表:
1列 = 2列 + 3列 + 4列 + 5列 + 6列 + 7列
1行 = 2行 + 6行 + 10行;
2行 = 3行 + 4行 + 5行;
6行 = 7行 + 8行 + 9行;
10行= 11行+ 12行 + 13行;
05表:
1列 = 2列 + 3列 + 4列;
1行 = 2行 + 3行 + 4行 +……+11行;
06表:
1行 = 2行 + 12行 + 20行;
2行 = 3行 + 4行+……11行;
12行= 13行 + 14行 +……19行;
20行= 21行 + 22行 +……28行;
表間關系:
01表5列 = 02表2列 = 03表1列=03表7列;
01表1行5列=02表1行2列=03表1行1列=03表1行7列=04表1行1列=05表1行1列=06表1行3列;
01表1列 >= 01表5列;
01表5列 >= 01表14列;
03表1行7列=04表1行1列;
03表1行8列=04表1行2列;
03表1行9列=04表1行3列;
03表1行10列=04表1行4列;
03表1行11列=04表1行5列;
03表1行12列=04表1行6列;
03表1行13列=04表1行7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