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的通知
現將《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和《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 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 下載
2. 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 下載
財政部
2013年1月31日
附件1:
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
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按 照2012年3月國務院召開的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的工作要求,為切實加強對全國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 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制度規定、《“十二五”時期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ㄒ唬┲笇枷?/span>
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經濟發展和財政改革的大局,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規 劃、統一標準、統一平臺”的指導思想,本著“高起點設計、高技術標準、高靈活擴展、高程度兼容、高安全運行”的建設思路,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點面結合、 協調推進,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全面提高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與執行交易各環節的協調聯動,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健康有 序、深入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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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既要避免重復建設造成浪費,又要 防止信息孤島和技術壁壘分割市場。為確保系統建設的有序性,財政部負責統籌規劃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基本框架、建設內容、主要功能和 技術規范,做好頂層設計,統一組織系統建設工作,先易后難,分步推進,逐步完善。
2.統一標準,分級建設。統一標準是互通互聯、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基礎。信息化建設必須有標準化的支持,尤 其要發揮標準化的導向作用,以確保技術上的協調一致和整體工作效能的提高。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標準化體系是政府采購系統建設的著眼點、出發點和立足點,中 央和省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標準對系統實行分級建設、管理和維護,達到上下貫通、縱橫相聯、內外兼顧,實現全國“一盤棋”。
3.統一平臺,分別使用。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要體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和執行交易的有機統一,將監督 管理的職能貫穿到政府采購工作的全流程中,在執行交易中體現監督管理思想。系統建設要以財政部門為主導,充分吸收各方需求,建立一體化的監督管理和執行交 易業務處理平臺,實現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多方用戶按權限對平臺的分別使用。
4.規范建設,注重安全。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覆蓋范圍廣、業務流程復雜、數據量大、信息交換頻繁,對信 息安全具有很高的要求。系統建設要嚴格遵循信息系統建設、管理、使用、維護的相關國家標準,遵守財政信息化安全建設相關規定,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通過規 范系統建設、執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運用先進技術手段,確保系統安全可靠、持續穩定運行。同時,加強安全保密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信息安全。二、系統建設目標
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要以“功能完善、資源共享、規范透明、安全高效”為總體目標,建成中央與地方系統相對獨立運行、全國基礎數據統一集中共享的大型網絡化信息管理系統,不斷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量和效率,促進政府采購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具體包括五大功能:
?。ㄒ唬┬畔⒎展δ堋R哉少徯畔⒎臻T戶網站為載體,向社會公開政府采購政策法規、招標投標以及供應商及 商品、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等相關信息記錄。通過“一站式”信息聚合和檢索,為社會公眾獲取政府采購信息提供優質、方便、快捷的服務,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 便于社會各界對政府采購工作的有效監督。
?。ǘ┍O督管理功能。通過運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平臺,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全面的監督管理功 能??茖W設計管理流程、控制節點,建立嚴密的系統內控機制以及與執行交易平臺的協調互動,實現政府采購業務從預算管理到采購計劃、采購實施、方式變更、合 同管理、統計分析、誠信體系等全流程電子化管理,實現對監督管理、執行交易重點環節和關鍵業務的實時監控和自動預警。
(三)電子交易功能。通過運用政府采購執行交易平臺和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為各采購主體提供安全高效的全流程 電子化業務操作功能。采購人可通過網上電子競價、實時價格比較的方式采購貨物及服務,采購機構可對采購項目進行嚴格管理并實行電子化評審,供應商可一地注 冊、全國各地參與采購活動,評審專家可實行電子評標及跨區域評標。相關執行交易信息可實時傳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平臺。
(四)決策支持功能。通過建立分析預測、監測預警、政策分析等數據模型,結合宏觀經濟數據,科學分析政府采購發展趨勢,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更好地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以及財政宏觀經濟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五)協作共享功能。通過運用財政業務基礎數據規范和統一數據交換標準,逐步實現政府采購與預算管理、國庫集 中支付、資產管理等財政相關業務系統的有效銜接,不斷完善財政支出管理體系;逐步實現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與國家相關部門業務系統的信息共享,豐富政府采 購業務管理功能。
三、系統框架和主要內容
?。ㄒ唬┫到y框架
在統一的全國政府采購標準化體系下,中央本級與省級政府采購系統實現基礎數據共享。中央本級政府采購管理交易 系統,主要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平臺、政府采購執行交易平臺和政府采購信息服務門戶(中國政府采購網)三部分組成,并根據信息安全保密相關規定進行網絡間信 息交換。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平臺主要處理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日常業務,包括計劃管理、數據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以及合同管理、監督預警、誠信體系管理子系統 的部分功能。政府采購執行交易平臺主要處理政府采購執行交易業務,包括電子評審、協議和定點采購(電子商場)子系統,以及合同管理、監督預警、誠信體系管 理子系統的部分功能。政府采購信息服務門戶即中國政府采購網,是執行交易平臺的入口,提供信息公告、代理機構注冊、評審專家注冊、供應商注冊、商品注冊等 服務功能及運維服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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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的主要內容是:一個標準化體系、兩個業務處理平臺、四個共享基礎數據庫、八個主 要子系統。“一個標準化體系”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系統功能規范、技術規范、數據規范,在統一標準規范的基礎上,各地根據管理實際進行系統建設及信 息交換。“兩個業務處理平臺”是指在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中,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建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和執行交易兩個業務處理平臺。“四個共享基礎數據 庫”是指建立全國互聯互通的代理機構庫、評審專家庫、供應商庫和商品信息庫。“八個主要子系統”是指計劃管理、電子評審、協議和定點采購(電子商場)、合 同管理、監督預警、誠信體系、數據分析與決策支持、信息服務門戶。
1.標準化體系
標準化體系是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的基礎和先決條件,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標準體系建設遵循金財工程標準規范,主要包括基礎數據標準、業務標準、數據交換標準、網絡基礎設施標準、信息安全標準和管理標準六大標準。
基礎數據標準是指與政府采購業務及信息化有關的數據規范,包括業務術語、基礎分類代碼及全國基礎數據的數據規范,分為中央地方統一執行以及中央執行、地方參照執行兩大類,中央和地方在系統建設過程中,可補充和擴展相關基礎數據。
業務標準是指政府采購業務的管理規定、業務規則和相關文本格式規范。包括《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方式、采購 程序,政府采購法規制度規定的各項業務管理要求,《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規定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基本分類,《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規定的政府集中采購 實施范圍,以及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招標投標文件、合同、信息公告、質疑投訴文本格式等。中央和地方在系統建設過程中,可結合工作實際,在全國統一業務標準基 礎上制定相關業務標準。
數據交換標準、網絡基礎設施標準、信息安全標準和管理標準是指系統建設中的有關技術和信息安全規范,統一執行財政部相關的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及標準。
2.業務處理平臺
業務處理平臺包括監督管理平臺和執行交易平臺,由八個主要子系統構成。
?。?)監督管理平臺。主要滿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需要,通過系統,實現對政府采購計劃的管理,對項目執行的 監督,對供應商質疑投訴的處理,對各采購主體采購行為的監督預警和誠信管理,對采購執行數據進行挖掘分析,實現決策支持,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監 督部門提供有效的監督手段。
?。?)執行交易平臺。主要滿足政府采購執行交易工作需要,通過系統,為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建立溝通橋梁和全電子化操作的業務處理平臺,并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有關監督部門的實時監督提供技術手段。
3.共享基礎數據庫
全國政府采購共享基礎數據庫,包括代理機構庫、評審專家庫、供應商庫和商品信息庫。財政部負責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的建設、管理和維護,中央和各省通過數據交換實現全國數據共享。
?。?)代理機構庫
全國代理機構庫包括由財政部管理和省級財政部門傳入的集中采購機構信息,以及按照規定取得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的社會代理機構信息,實行動態、分級監管。各地可共享全國庫相關信息。代理機構庫的主要功能包括:代理機構在線注冊、資格審查、認定、年檢、變更、中止,代理機構誠信及違法違規、質疑投訴情況查詢,代理機構信息的網上公示、查詢統計,代理機構開展業務情況及執業水平的考核評價等。
?。?)評審專家庫
全國評審專家庫包括由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傳入的按規定條件征集的評審專家信息,實行統一的動態監管。各地可申請抽取使用全國庫的評審專家。
評審專家庫的主要功能包括:評審專家分級隨機抽取、使用,以及全國范圍內授權隨機抽取、使用,語音、短信自動通知專家參加評審,咨詢、請假等語音、短信交互功能,專家誠信及違法違規情況查詢,日??己嗽u價和檢驗復審等。
?。?)供應商庫
全國供應商庫包括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或有關授權單位分級審批的供應商信息,可通過中央政府采購執行交易平臺統一維護,或由各省按全國統一標準實時傳入。全國供應商庫信息實行統一的動態監管,供應商可一地注冊、全國范圍內投標。供應商庫的主要功能包括:供應商注冊、屬地化審批、異地投標支持,供應商基本信息維護與查詢,供應商投標中標信息、誠信信息、履約信息的記錄與查詢統計等。
(4)商品信息庫
全國商品信息庫包括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分別按照統一標準收集整理的商品信息,實行統一的動態監管。各地可查詢、運用全國庫的信息。
商品信息庫的主要功能包括:商品信息維護,價格動態維護及多維度比較分析預警,同類商品對照、使用跟蹤情況查詢,政府采購中標商品質量、性能、售后服務及采購人評價情況查詢統計等。
4.主要子系統
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財政部門對采購人報送的采購計劃進行審核批復或備案,包括對政府采購預算、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進口產品采購及批量集中采購的管理,以及支持節能、環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的相關管理功能。政府采購電子評審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根據政府采購計劃信息,對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 購、詢價等政府采購方式進行電子化管理,支持多種政府采購評審方法,從電子化投標文件中自動提取相關信息,輔助評審專家進行電子評審,自動記錄相關信息并 生成規范文檔。
政府采購協議和定點采購子系統(電子商場)的主要功能是將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信息在電子商場內展示,進行商品網上電子競價,并提供商品搜索、商品比對等參考信息。
政府采購合同管理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根據中標通知書自動生成格式合同文件,與政府采購計劃進行匹配確認,進行合同備案管理,逐步實現電子合同的網上簽訂,為政府采購監管與信息統計提供基礎數據。
政府采購監督預警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對信息公告、評審專家、代理機構、供應商、商品、合同、誠信等政府采購業務關鍵流程節點與信息進行監控,根據預設規則提出預警,包括違規預警、遠程視頻監控等。
政府采購誠信管理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根據預設規則及相關質疑投訴,對采購人、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行為進行評價,形成相應的信用等級,并根據相關法規及管理需要,實現誠信信息的共享。
政府采購數據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對全國政府采購業務數據進行多角度的統計分析、報表查詢、數據挖掘,進而實現對政府采購的決策支持,并為財政宏觀經濟調控提供相關數據。
政府采購信息服務門戶子系統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權威的政府采購公開信息,包括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公告公示、信息申請、網上辦事、交流互動、公眾投訴等;為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相關采購活動參與者,提供進入政府采購業務系統的統一登錄入口和個性化服務支持。
5.技術要求(1)靈活性和擴展性要求。系統應具備較高的靈活性和可擴充性。系統主體結構要能夠適應政府采購業務模式和采 購業務規模在一定時期內的變化,并保持主體結構的穩定;系統設計采用公共服務流程模塊標準化的設計方式,利用標準模塊靈活配置適應和支撐政府采購業務的不 斷發展;支持多種采購業務流程交易管理模式,實現流程可定制;支持靈活定制統計報表,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統計分析需求;實現不同用戶角色間的權限靈活分配, 滿足個性化業務管理需求等。
(2)安全要求。 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標準和要求,根據系統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壞后所造成的影響,合理確定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并及時備案。須按確定的安全保護等級 所對應的安全標準和要求,開展系統設計和開發。在物理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與備份恢復、主機安全和應用安全等各層面,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手段, 完善和制定相關的管理和維護制度,定期對系統進行安全測評和整改。同時,應實現財政部頒發的數字證書能夠在全國各級財政的系統中通用。
四、建設模式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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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建設由財政部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實施。財政部牽頭建立中央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和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各省級財政部門牽頭建立相對集中的全省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
1.中央系統建設。財政部根據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與發展需要,負責中央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規劃設計、軟件開發、運行管理及日常維護等,負責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的建設,以實現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購基礎數據的實時交換和共享。
2.地方系統建設。各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全省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規劃、軟件開發、推廣實施、運行監管、技術支持和本級維護管理,配合實現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購基礎數據的實時交換和共享。
(二)實施步驟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總體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加大系統建設的組織實施力度,力爭到2015年底,分三步初步建成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
第一步,啟用中央本級政府采購計劃管理、信息服務門戶子系統(中國政府采購網),試用中央本級電子評審等執行 交易系統和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中央集采機構按統一標準對相關業務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實現與中央本級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互聯互通。推動標準化體系建設 工作,制定下發《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修訂《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省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組織建設本省政府采購管理交 易系統或者啟動相關系統的升級改造工作,協調本省集采機構相關業務系統與本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
第二步,完善中央本級政府采購計劃管理、電子評審等子系統,啟用協議和定點采購、監督預警、誠信管理等子系 統,擴大中央政府采購執行交易系統的覆蓋范圍,將中央集采機構相關業務遷移至中央本級執行交易相關子系統上運行,逐步建成統一的中央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 統。推動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的運用,規范全國政府采購基礎數據共享機制;完善標準體系建設,制定招投標文件、合同與信息公告等文本格式規范。省級財政部門 應繼續完善本省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或系統升級改造工作,協調本省集采機構相關業務系統向本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的遷移整合,完成政府采購管理系統與相 關財政業務系統的銜接。
第三步,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規劃,通過全國共享基礎數據庫,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政府采購相關信息實時共享、共用機制,初步建成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促進全國政府采購市場的統一和規范,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三)實施保障
1.組織領導。財政部成立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全國系統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 調,建立健全系統建設的統一領導和分工協作機制。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系統建設重大問題的協調和領導,工作小組主要制訂系統建設工作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中央 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指導地方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各省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保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落到實處。
2.經費保障。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及運維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別承擔,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與財政信息化工作統籌安排。按照“節約、夠用、適當超前”的原則,做好系統建設的投資預算論證和資金安排工作,確保資金合理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運維保障。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實行“分級建設、分級管理、分級維護”的原則,由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分別作好本級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維護工作要充分發揮本單位信息管理機構的職能和優勢,也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承擔。
4.宣傳報道。各級財政部門要大力宣傳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的宣傳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系統建設的經驗、做法和成效,營造積極向上的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建設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