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委,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環保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環保局:
為加大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工作力度,我們對已發布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以下簡稱環保清單)進行了調整。現將調整后的第六期環保清單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人購買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的,應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 號)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第八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在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內購買。對于其中同時列入環保清單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 產品,應當優先于只獲得其中一項認證的產品。
二、采購人購買輕型汽車產品時,應當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公布新的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時,財政部將會同環境保護部及時調整環保清單中的相關產品。
三、環保清單將于2011年1月再次調整并公布,財政部將會同環境保護部對2010年11月底前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進行審核和公示。
四、相關企業應當保證環保清單所列型號的產品在本期環保清單有效期內穩定供貨,凡發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邀請、列入環保清單的產 品無法正常供貨以及其他違反《承諾書》內容情形的,采購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財政部反映,財政部經核實,根據具體違規情形,對制造商做 出列入不良供應商行為記錄、暫停列入環保清單三個月至兩年的處理,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國家環境保護 部網(http://www.sepa.gov.cn/)、中國綠色采購網(http://www.cgpn. org/)上公告。
五、各級政府機構和采購代理機構在執行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制度時,應當以本期環保清單中所列產品為準,不再執行此前公布的環保清單。未列入本期環保清單的產品不屬于政府優先采購的環境標志產品范圍。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財政部門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當嚴格執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制度。在確定工程總包單位時,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明確落實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要求。
七、環保清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環境保護部網、中國綠色采購網上發布,請各采購當事人到上述網站查閱、下載。為確保上述信息的準確性,未經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允許,不得轉載。
八、環保清單中產品的相關銷售渠道和聯系方式將在上述網站公布。
請遵照執行。
附件: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六期)下載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六期)銷售聯絡表 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